2011年1月15日 星期六

rule#3

這是一個開始的象徵,Hello world!
"為了達到"專業"的境界,不時檢討自己的工作流程,淬煉出更深刻的設計哲學和工作方法。"

我總是把上述的想法放在工作中實踐,累積出有趣的成果紀錄下來,一來提醒自己也或可讓新鮮人有些參考。
對我幫助最大的兩個觀念,是任職業界的"那間公司"時兩位前輩的真傳,這兩位前輩可說是引我入行的師傅。
師傅一說:"作設計不是作研究",這句話我後來信奉為rule#1。
師傅二說:"畫圖應該佔設計工作的80%時間,計算書只佔20%",這句話我後來信奉為rule#2。
rule#1在工地應該是常識,但在設計顧問業卻是常見的盲點,我自己也曾把設計當研究來做,結果是花費過多時間卻得不到(或沒有)有用成果。事實上,研究與設計應該相輔相成,但不是每間顧問業都能承擔作研究的人力物力。
rule#2是說給常弄反重要性的新鮮人聽的。新鮮人常以為是先有計算書才有圖,完全弄反了重要性,有些資深的工程師也還有這樣的陋習,甚至認為圖是給繪圖員畫的,工程師的工作是設計,結果是他的設計效率甚低或沒有(因為他沒有自己完成設計過)。設計要精實完全正確,設計要講求邏輯也完全正確,但是計算書是給設計者看的,圖才是工程的語言,沒有圖你的成果就是nothing,再多的報告也還是nothing。事實上,設計的本質是:你為了解決問題而畫圖,為了畫圖而做計算書(決定尺寸,或是我們說的安全性、經濟性),再利用圖作為施工的依據,解決問題。
有沒有rule#3,有。
rule#3就是"剛才rule#1與rule#2的適用性,工程師要自行判斷",事實上,所有的事都要工程師自行判斷,因為規範不可信(規範也會寫錯),計算書不可信(計算書也會寫錯),圖也不可信(圖也會錯),人也不可信(人會判斷錯會做錯),結論是"工程師要自行判斷然後決策然後執行然後承擔"

嗯...先說到這。